备受各界关注的“周正龙案”今天(9月27日)在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庭判周正龙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周正龙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方认为,周正龙为谋取私利,骗取钱财而造假,性质恶劣,主观上具有动机,构成诈骗罪。且案件情节影响恶劣,建议法庭对周正龙数罪 并罚。而周正龙的两位辩护律师张勇和刘星认为,陕西省林业厅被欺骗,事件造成恶劣影响不是周正龙所能预料的。极坏的社会影响力也不是周正龙造成的,而是相 关行政部门草率公布消息,周正龙不该承担这一责任。
周正龙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只说了一句话,“我错了,我是个法盲。”
顺便提一句,曾经拿脑袋担保没有作伪的周正龙,庭审时坚称所有造假行为均系个人所为,并无他人参与。对此网上一片哗然,有网友笑称周正龙“太有才”了;还 有人表示,应让周对着电脑亲自PS一次。现在一审已结束,法院能否将周正龙案办成“铁案”,值得期待——相信时间会告诉我们的。
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陕西省林业厅对外称陕西省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农民周正龙拍到了野生华南虎照片,照片多达七十余张,陕西省林业厅经“鉴定 ”认为照片真实,并奖励了周正龙两万元人民币。此事引起了众多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华南虎照”的置疑之声不绝于耳。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二00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向社会通报,陕西镇坪县农民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是一个用老虎画拍摄的假虎照,目的是 为了骗取钱财。根据周正龙的供述,此间警方从其家中提取了其二00七年十月三日拍摄假虎照时所用的老虎画和木质虎爪模具一个,从为其提供老虎画的曹某家中 提取了同时购买的另一幅相同的老虎画。鉴于周正龙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公安机关将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文还暂无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