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博客里面有两篇文章是涉及到省广门事件。我前些天没看邮箱,昨天晚上发现收到了省广北京分公司的邮件,是他们的公函。这是我第一次收到公函,所以我也不清楚我转发别人的帖子是否有问题。其实我个人也没有意识到我这么个小站点还能有引起这种大公司的注意,对方还真是在维护声誉上面非常注意的。
下面我说明一下我个人对于此次事件的态度:这个事件的起因是来自与北邮人论坛,当然详情我就不再赘述了。而受害方和省广北京分公司的协调已经进入了法律程序,并且已经立案了。而许志永老师也参与进来,对此女生进行了法律支援。而我在上述两篇文章中的内容都均已注明为转载,并且我个人也无法对事件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对于两篇文章中的内容也丝毫没有进行我个人的修改,也不存在对于公司声誉的诋毁。完全是站在一个第三方的立场进行转载。针对此封邮件,我看到了省广北京分公司是一个合法注册的公司。为了表明立场,对省广北京分公司的公正,对于我将他们的公函发出来。另外还有他们公司的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隐私方面就不对外公开发布了。也算作是给省广北京分公司正名吧。至于事情经过究竟孰是孰非,请看客自己度量吧,我只不过是打酱油的而已。并且我已经给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发了邮件了。内容如下: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您好
我在贵公司的主页上面的联系我们中看到北京分公 司的联系方式。不知道贵公司为何至今没有对此次事件在正式的媒体上面进行表态,以至于在各个高校论坛之间还议论纷纷。贵公司是一家国内非常知名的广告公 司,影响力是很大的,肯定能够做到在主流媒体上声明的能力。希望能够在诸如新华网或者新浪、搜狐、网易等门户站点看到贵公司对于此次事件的澄清,让大家能 够清楚的了解事态的经过和发展。并且能够清楚的证明此次事件是没有发生过的,是北邮的施同学对贵公司的污蔑,那我会第一时间在个人的主页上声明,删除一切 有关的文章,并进行道歉。
省广北京分公司公函:
尊敬的大西瓜杂货铺相关部门:
您好!
我们是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近期在贵单位archives频道发现关于本公司的不良信息,消息题目是“省广北京分公司郭某恶行事件详情”等,类似此消息在还没确认是否属实的情况下已经严重的诋毁了我公司的形象,影像公司声誉,对我们公司的名誉有着很大的伤害,而该用户如果所述是事实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此事,而不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通过贵媒体进行传播,来破坏我公司的名誉。文章提及相关公司负责人和管理等问题信息均有不实,就此我公司非常重视此事,并希望贵网站能够第一见时间将此类信息及相关信息删除,谢谢!
顺便简单阐释省广信息: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79年,是家本土最大的广告公司,常年服务丰田、本田、移动、蒙牛等大客户,是政府企业,在中国广告定位为本土广告的抗旗者。
链接地址为:http://www.daxigua.com/archives/1480
联系我们:010-51287524 13720086964
广东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08年12月29日
还有一封保证函
保 证 函
广东省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承诺,对大西瓜杂货铺产品内容中侵犯我的合法权利的指控真实、完整,并愿意对要求百度删除相关涉嫌侵权贴子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2009年12 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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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吧,我已经跟省广的人联系过了,放了这篇文章在这里说明一下。
即使是转载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你可以了解下国家法律或者是到许老师那咨询下!
严重支持大西瓜~